宁夏以前属于甘肃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在清朝时期,宁夏地区隶属于甘肃省,当时的甘肃省辖区非常辽阔,包括了现在的宁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的东部以及青海的东部。到了1928年,宁夏省建立,这是宁夏地区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然而,宁夏省的建制在1954年被撤销,其原因主要与当时的行政区划调整有关。
在1954年的行政区划调整中,宁夏省被并入甘肃省,这一变化是基于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具体来说,宁夏省的北部草原地区并入了内蒙古自治区,而南部地区则再次并入了甘肃省。这一调整旨在优化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国家对于西北地区发展的重视。
虽然宁夏省被撤销,但是宁夏地区的历史和文化传承并没有因此而中断。相反,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宁夏地区在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发展。特别是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更是标志着宁夏地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地区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